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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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爱心车票”和 “爱心饭卡”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8年11月20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期末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资助育人长效机制,进一步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经济压力,减轻学习与生活上的后顾之忧,经学校同意继续开展2018-2019学年“爱心车票”以及期末备考期间的 “爱心饭卡”资助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二)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

(三)学院初评、汇总后公示;

(四)学院在数字东林学生应用模块下的“补助系统”中的临时困难补助管理项目下录入相关信息。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了解学生经济状况,特别关注孤儿、建档立卡户、少数民族等资助重点群体,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把资助金真正用在最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切实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实际问题;

(二) 各学院统筹安排两项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可兼得;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学校此项资助育人工作举措落细、落小、落实,力求精准,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和重要信息。

三、材料报送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爱心饭卡”资助金标准为每生200元,具体名额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爱心车票”以学生实际产生的乘车费用为准;

(二)“爱心饭卡”资助金将直接打入学生一卡通;“爱心车票”款将打入学生本人交通银行卡,由黑龙江省总工会资助的“爱心车票”款(总名额20人,其中省内10人,省外10人)具体发放形式按其通知要求执行,请务必提醒学生保证卡片激活有效,保存好车票原件,返校后凭票报销;

(三)各学院应于12月1日17:00前将纸质版交至综合楼215室,同时将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dlxszz@nefu.edu.cn(邮件主题以“学院+爱心饭卡”和“学院+爱心车票资助项目”分别命名并发送)。

联系人:徐佳宁 联系电话:8219114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1: “爱心饭卡(爱心车票)”资助项目申请表

附件2:“爱心饭卡”资助项目汇总表

附件3:“爱心车票”资助项目汇总表

附件4:“爱心车票”资助项目汇总表(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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