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届毕业生:
2022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 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2. 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 就业证明原件(每申请人两份);涉及二次分配的,还须提交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原件(两份);
4. 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有,每申请人两份)。
二、工作要求
1.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学校在报送时应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详实。
2.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提供证明材料缺失不全的毕业生,学校应通知学生及时补齐相关证明后再行上报,不能补齐的不予报送。
3. 对存在选调分派等情况需要二次定岗以及虽不存在二次定岗,但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申请时应当出具能够证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该材料须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对暂不能落实工作岗位或实际工作地点尚不明确的应届毕业生,仍需要在本次提交基础申请材料,并在2023年基层就业毕业生开始申报前及时提交补充材料。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1. 报送方式
请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
2. 报送时间
本批次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