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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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16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要求,补贴时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根据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文件通知,现启动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六类高校毕业生: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业生;

3.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同时属于以上两类或两类以上人群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类型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二、发放原则

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三、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要求上报材料

(一)基本要求

1.毕业生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2.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生交通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复印件手写姓名、开户行、卡号;

4. 2021年东北林业大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各类型补贴所需其他材料(除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以外)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贷款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只需一份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合同即可,首尾页签字盖章清晰);

2.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即: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领取低保的存折(存折要求有当年入账、流水复印件),且申请人享有低保资格

3.身体有残疾的毕业生的残疾证复印件;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和同户口家庭成员的残疾证、户口复印件;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毕业生提供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证或扶贫手册(经国家六部委认定下发至学校的,可直接申报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除申请表(附件1)是word 文件,其余均上交图片(图片内容清晰,大小不超过600k)。每位申请人所交电子版材料应放在以本人姓名命中的文件夹中。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报,并填报《2021年东北林业大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附件2);

2.材料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学校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记学生学籍档案

3.各学院于10月21日下午下前将附件1、附件2及申报个人其他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办公楼215室,同时将所对应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联系人:文理卓

邮箱:dlxszz@nefu.edu.cn

联系电话:82191072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1:2021年东北林业大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2021年东北林业大学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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