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为顺利开展此次补贴工作,请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按照通知内容要求,整理、收集申请补贴要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三类高校毕业生: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校园地、生源地均可);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同时属于以上两类或两类以上人群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类型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请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提供电子扫描件或拍照图片,每张电子版图片大小要求小于500KB,每个申报学生的材料独立建文件夹
(一)基本材料:
1、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生银行卡复印件(标明开户行、卡号、姓名);
3、高校毕业生(低保、残疾、贷款)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4、高校毕业生(低保、残疾、贷款)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附电子版);
(二)扩充材料:
5、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即: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领取低保的存折(当年入账复印件);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7、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的残疾证复印件。
三、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按要求严格审核,申请表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申请表除本人签字外均需打印。严禁错报、漏报,此项工作将列入年底资助工作绩效考核。
五、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6月19日(周一)将材料交至综合楼217室。联系人:林 岩,联系电话:8219114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3日
附件:2017求职创业补贴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