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16日
作者 : 勤工助学管理科 来源 : 东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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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的文件要求,为有序有效开展我校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于即日起开展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工作。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东北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并根据自身情况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建立和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同学须填报《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东北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所有表格请以A4纸打印并用黑色中性笔详实填写,并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对其进行复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