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3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届“东林励志之星”评选活动,从中发掘优秀学生代表,充分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面貌,激励我校学生不畏困难,奋勇向前,在广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苦、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进一步在我校形成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良好氛围和育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4—7月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我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评选推荐
各学院按照“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原则组织初选,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学校评选。并通过学院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本院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成长成才案例。被推荐学生填写《“东林励志之星”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及照片(附件2),于5月15日前将推荐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提交地址:综合办公楼223室;电子邮件:zkq219@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典型评选+学院名称”,附件中各学院学生材料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学生姓名”。
第二阶段:全校师生投票
5月20日-6月1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投票活动。
投票形式为网上投票和流动站投票。网上投票:在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工作网站开辟第三届“东林励志之星”评选活动投票专区。流动站投票:在食堂门前、第二教学楼、图书馆前同步开展。
第三阶段:专家评选
6月15日至20日,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并排名。
第四阶段:学校评选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网上投票权重20%、流动站投票权重20%、专家评审权重60%的原则,评选出10名“东林励志之星”,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第五阶段:表彰宣传
学校将对评选出的10名“东林励志之星”进行集中宣传,方式如下:
1.将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典型材料推荐至学校相关媒体,开展优秀学生事迹分享会,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正能量;
2.颁发证书并对“东林励志之星”进行表彰;
3.对获得“东林励志之星”荣誉称号的同学择优推荐参与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推荐评选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按具体要求及时上报推荐材料。
2.事迹材料要有个人特色,着重写1-2个优秀事迹,要求情节感人,不要求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面面俱到。
特此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
2015年4月24日
附件一:“东林励志之星”评选申报表
附件二: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及递交照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