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的规定,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定于2009年3月2日—3月30日进行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助学金(价补)”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评选对象:2008—2009学年度在校的本、专科学生。
2、评选日程:
(1)3月2日——3月5日,以班级为单位初选,并于3月5日前将上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月报表”交校考评中心。
(2)3月6日——3月12日学院初审,并公示三天;3月8日前将“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表”送交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10)。
(3)3月16日学院交“奖、助学金发放表”。
(4)3月16日——3月19日,学生科初审。
(5)3月20日——3月23日,学生科复审。
(6)3月24日——3月30日,财务处审核。
3、“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按五个月发放,一次性存入学生中国银行信用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处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