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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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第二学期“学校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9年03月02日 00:00 点击:[]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的规定,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定于200932日—330日进行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助学金(价补)”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评选对象:20082009学年度在校的本、专科学生。

2、评选日程:

132日——35日,以班级为单位初选,并于35日前将上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月报表”交校考评中心。

236日——312日学院初审,并公示三天;38日前将“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表”送交学生管理科(行政楼210)。

3316日学院交“奖、助学金发放表”。

4316日——319日,学生科初审。

5320日——323日,学生科复审。

6324日——330日,财务处审核。

3、“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按五个月发放,一次性存入学生中国银行信用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处

 2009年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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