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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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和2025届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的通知

2026年05月22日 11:50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第二次及2025届毕业生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通过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的2024届毕业生和申请并通过中央审核的2025届毕业生。

二、线上申请

(一)申请网址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2025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基层就业信息填报;2024届毕业生在“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基层就业信息填报。

(二)截止时间

2026年8月30日

(三)注意事项

在职在岗证明签名、落款日期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印章完整、清晰,与系统填写就业单位名称一致,证明需上传原件照片非扫描件。必须使用系统最新模板进行打印、盖章和上传。禁止修改、删除模板中所包含的信息。

三、学院审核

各学院需在8月30日前完成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院审核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2.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3.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需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学院需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4.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并未入职新单位或入职新单位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选择“离岗”。

5.对于弄虚作假的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补偿代偿金外,还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逐一告知其需要在基层就业系统中如实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2024届和2025届基层就业毕业生知悉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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