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6年05月22日 11:54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为做好2026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基层就业申请复核

2025年基层就业申请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5届毕业生。

(二)在职在岗确认复核

2024届毕业生在2025年进行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时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

2023届毕业生在2025年进行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时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

二、补偿代偿金额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

三、线上申请

(一)申请方式

需申请复核的毕业生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线上申请。

(二)截止时间

相关毕业生在系统中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申请材料模板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务必在6月15日23:59:59之前完成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为系统登录账号,用于接收系统审核结果信息,务必准确,保证能够长期使用。提交申请时在系统中预留的银行卡信息务必为本人名下的交通银行一类借记卡。

2.选调生进行“基层就业申请复核”时必须选择上传《二次分配证明》,且需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盖章确认。公务员(非选调生)正常提供《就业证明》,录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即可。

3.进行“基层就业申请复核”的毕业生在复核通过中央审核后,方可进行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

4.需进行“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复核”的毕业生首先应在系统完成“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复核”,复核通过中央审核后,方可进行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申请。

四、学院审核

(一)审核时间

各学院需在6月16日前完成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院审核工作。

(二)审核要点

1.各学院需严格审核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学费金额,申请补偿代偿金额不含住宿费。申请材料必须为原件照片,不能为扫描件。如填写不规范,签名落款日期盖章不完整、证明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需退回学生重新填报。

2.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审核时可查看《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

五、注意事项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务必确保每一位满足复核条件的毕业生知悉此政策。

快速入口: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东北林业大学  |   东北林业大学学工在线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东北林业大学学工部
东林学生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