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15年4月中旬启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此次复核认定的对象为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经过学生自主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综合评定、学校审核等一系列程序,我校新增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52名,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81%,撤销上年秋季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名。并对4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等级进行了调整,各学院依据学生实际情况变化对其中的44人进行了等级调高,4人等级调低。目前,我校共有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895人,占全校本科生人数的36.73%,其中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2100名,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1.1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21名,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7.69%;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1474名,占全校学生总数的7.85%。
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复核认定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我校2015—2016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