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解读

2014年09月01日 00:00 点击:[]

1、贷款模式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

2、贷款限额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贴息方式

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次月一日开始计付利息(付息利率同国家贷款利息利率)。

4、贷款利率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5、贷款存折(卡)丢失怎么办?

卡折丢失,先去中国银行林兴路丽逯支行办理新的存折或卡,然后到计划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变更手续。如果不作变更,有可能造成贷款或还款的延误,产生逾期现象。

6、如何终止贷款?

终止贷款分个人终止和银行终止

1)个人终止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如果要终止贷款,学生本人要写出书面申请,并保证能交齐后面的学费,由辅导员签字后,到校贷款中心填写终止贷款申请表。一旦办理终止贷款申请,在校期间即不能再次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终止贷款,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借款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终止放款并退回其全部已贷款项和应付利息;

①结业、肄业、休学、退学、伤残、死亡、失踪等原因被取消学籍者;

②出国(境)留学、定居者;

③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校级纪律处分者;

④有欺瞒行为者;

⑤出现其他应终止放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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