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015届贷款毕业生还款注意事项

2015年05月27日 00:00 点击:[]

1、首次还款日期:

2015年8月1日为首次还款日,需要在此日期前将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本人还款协议中签署的还款账户中。(注:还款协议中填写的还款“账户号”必须为本人相同姓名及身份证号项下的“有效”的中国银行账户,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还款账户,请于2015年6月15日前至我行申请变更。)

2、每月还款日

每月的1日为还款日,需要在每月1日前按月存入应还款项。(特别提示:请将还款账户中提前多存入100至200元,以防止利率变化导致欠款产生逾期记录。每逾期一次将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产生一次不良记录,连续三次逾期或累计六次逾期将不能再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


3、还款金额

●毕业后前两年(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为还息日,可只偿还贷款金额所产生利息,具体计算方式为:贷款金额*年利率/12。

以贷款10000元,年利率5.9%为例(年例率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前两年每月还款额=10000*5.9%/12=49.17元

●毕业后第三年的第一个月(2017年8月1日)开始需要本息共同偿还,具体还款金额及还款明细等可在本人名下的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查询。

4、提前还款

毕业前(2015年7月31日前)申请提前还款仅收取贷款本金,毕业后(2015年8月1日)开始计收利息。

毕业后可申请一次性提前还款,具体还款方式如下:一、网上银行还款,登录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如没有网银请自行至中行网点办理网上银行),选择"贷款管理"→“贷款还款”→“提前还款”,根据相应提示即可提前还款。同时也可选择“贷款查询”进行查询贷款还款情况,变更还款账户也可自行通过网银操作。(中国银行全国联网,在中国银行任何一家网点办理网上银行均可)二、代办还款,让代办人于工作日持代办人的身份证及代办人的中国银行账户(卡或折)(钱存入代办人中国银行账户中)来我行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清楚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贷款合同金额等合同内容以便填写还款申请)。三、本人还款,本人于工作日持身份证及中国银行账户(卡或折)(钱存入中国银行账户中)来我行申请办理。

5、产生逾期记录的后果---征信不良

如未在还款日前及时或足额存入应还款金额,就会产生逾期记录。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就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并且在全国联网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体现。对于产生不良征信记录行为的借款人今后在全国范围内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等诸多方面都将被拒绝。并且国家将会对于不按时还款的借款人通过电视、网络等多方面媒体予以曝光。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192号中国银行哈尔滨平房支行个人金融部

邮编:150060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电话:0451-86524194 86800498,传真:86800577

快速入口: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东北林业大学  |   东北林业大学学工在线

版权所有: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东北林业大学学工部
东林学生资助